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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港口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10年03月27日  |  来源:齐鲁网  |  点击数:

         《山东省港口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25日,山东省政府就实施该《条例》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了部署。我省是长江以北地区唯一拥有三个亿吨大港的省份,吞吐量达到7.3亿吨。《条例》对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岸线保护、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做了具体规定,将有利于发挥全省港航优势,实现港口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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