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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邮政为民营快递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10年04月08日  |  来源:长江商报  |  点击数:

  北京时间4月8日消息,昨日,为规范快递市场,湖北省邮政管理局首次为民营快递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3家企业率先通过。据介绍,发证将持续到今年9月30日,届时,未能通过核准的,将被责令退出快递市场。

  目前,我省快递企业已有191家,但被市民投诉的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快件遗失、被拆封、延误投递等方面。如省邮政公司通报,优友快递冒用邮政专用标识揽收快件等。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今年,省邮政管理局将逐个对快递企业进行考核,达标的将颁发经营许可证。昨日,率先拿到证的是顺丰、圆通、宅急送低于 40%。

  在《邮政法》颁布后注册的快递企业,必须到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而三家企业想要拿到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李庭中介绍,新《邮政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另外,企业的快递业务员要进行职业技能的考试,其中通过初级以上资格的人员不能之前成立的公司,若暂时达不到申请标准,允许有1年的过渡期,这期间工商部门还需对企业进行正常年检。而在2010年10月1日前,所有快递企业,包括加盟、连锁经营的公司,需要通过增资或进行兼并,达到相应经营许可要求,否则将不再具有快递经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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