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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关于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6-5-10【生效日期】2006-5-10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现就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办法》要求的人员可以报名外,允许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符合《办法》其他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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