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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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