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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7号(关于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7号【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6-11-13【生效日期】 2006-11-13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8月17日起,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此前已征吨税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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