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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废除部分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 废除公告通知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7-8-20【生效日期】 2007-8-20
【效  力】 [有效]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海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保障海关执法依据的明确、统一和协调,海关总署对2001年至2007年4月制发的公告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公告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告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或者与现行的规定不相一致,现决定对该部分公告(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废止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海关公告目录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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