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海、中远、中外运长航集团,部救助打捞局: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和《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相关经营人填报,汇总后报送至我部水运局。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联系人:钮荣嵘、姚飞,电话:010-65292618、65292619;《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联系人:叶宇海,电话:010-6529265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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