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部属事业单位,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 2002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等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单位财务决算报送时间和编报质量,部对国有建设单位、预算单位和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辆购置税自筹公路建设、港口建设费、交通港航公安单位财务决算及水运交通企业会计信息报表等报表进行了评比,现对评出的财务决算编报先进单位124个(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被评为2002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先进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2002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先进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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