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在北京签署《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合作机制,以保障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出席了签字仪式。
根据《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将重点加强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情况,部署合作事项。二是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水上船舶突发事件,充分发挥专业搜救机构和渔业辅助力量的作用,提高海难救助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水域功能规划沟通机制,组织修订航行、作业图时,统筹考虑船舶定线制、习惯航路和渔业作业区域等内容。四是加强船舶和船员管理,积极开展船员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和海事调查处理,加强通航作业秩序的监督管理,开展巡航检查,强化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合作,共同开展肇事船舶查处工作。六是加强岸基及船舶安全装备建设,共同指导船舶安装AIS船台工作,加强航标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合作。七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据各自职责履行船旗国的法定职责,维护我国船舶的合法权益。八是指导各级海事和渔业部门的合作,加大宣传推动力度,共同推进各级海事与渔业部门的深入合作。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交通和渔业用海活动众多,只有各涉海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编织海上“安全网”,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渔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我国海洋开发战略全面、顺利实施。《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共同成果,是贯彻落实我国海洋开发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建设负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