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挂牌货代公司金陵国际货运代理logo
      您当前的位置: >> 法律法规 >> 空运法规 >> 内容阅读
                  

关于《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施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67号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CCAR-119TR-R1)已经2006年6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21日起施行。

  局长 杨元元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 

上一篇:《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下一篇:航空运邮规定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4006246768   Email:4006246768@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