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挂牌货代公司金陵国际货运代理logo
      您当前的位置: >> 法律法规 >> 贸易法规 >> 内容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3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发布日期:10年11月08日  |  来源:公平贸易局  |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73号 

  【发布日期】2010-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11月6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六日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1号(对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调查)
下一篇: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82号 关于2011年度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公告
1002010020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4006246768   Email:4006246768@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