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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11年01月05日  |  来源:商务部  条法司  |  点击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10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10-12-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2010年12月6日经商务部第44次部务会议审议,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 

  附件:.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xls

 2.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xls

 部长:陈德铭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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