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07-05-20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取消其中对苯二甲酸、天然气、铝(不包括氧化铝、废铝)等商品共计32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