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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号(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10年02月08日  |  来源:公平贸易局  |  点击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10-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2月1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8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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