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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日期:10年10月29日  |  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  点击数: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日期】2010-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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