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签下六份调解书 从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获悉,该法庭法官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船舶碰撞引发的连环案,一揽子签下了六份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各方都满意而归。 今年1月28日,“通达388”轮与“南方99”轮在汕头海域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一船严重受损、一船及船载货物沉没和四名船员失踪,是粤东地区近年来损失较为严重的海事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估计达一千万元。 事故发生后,货主向碰撞双方船东索赔五百五十余万元,沉没船的船东向碰撞对方索赔三百六十余万元,失踪的四名船员向碰撞双方索赔共计约八十万元,货主申请扣押了碰撞一方船舶并保全限制另一方的五条船舶处分,碰撞一方船舶向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广州海事法院均受理了上述案件,并由事故发生地的汕头法庭承办。 由于这一连环案件的当事人多,法律关系互相牵连,损失较大,争议各方关系紧张。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办案人员在案发后,即展开了全面调查和保全工作。审判长多次召集各方或通过电话方式做调解和说服工作,选准了调解时机,巧妙地完成了调解工作,圆满地解决了这个连环纠纷。 对此他们总结的经验是:一、因船舶碰撞引发的连环案件,应按照诉讼法的规定,严格并规范地办理各项程序性工作,夯实调解工作的基础;二、不求速成调解,也不能以判压调,但要有所作为,虽然判决结案较为直接,但调解更能显示法官的司法能力,创造社会和谐;三、法官的良好素养以及公正的职业操守,能够给各方当事人带来信任,从而为一揽子调解这样金额大、影响大、关系复杂的连环案件提供保证;四、规范的司法行为,能够促成当事人在开庭前解决激化的矛盾,使被扣押的几条船舶能够早日解扣投入营运,货主及时获得了货物损失的补偿,失踪船员的家属能够尽早拿到抚慰金,均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