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口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企业、行政管理机构进境自用的办公用品,均予以免税。
二是进料保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三是入区退税。从境内进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所需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和建筑材料等,均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四是增值免税。国家对区内加工出口的产品和应税苏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五是可开展深加工结转和外发加工业务。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确有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外发加工,委托加工的货物按期返回区内后,由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办理验收核销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或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