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部拟组织开展2011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进一步查找公路建设市场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各地经验,督促落实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督查内容
(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
1.公路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情况;
3.建设项目监管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4.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后续阶段和巩固治理成果阶段工作。
(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 信用管理法规、文件执行情况;
2.信用管理细则制定及省级信用平台建设情况;
3. 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2.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3.评标工作(含专家抽取、清标工作等);
4.举报投诉的处理等。
(四)参建单位建设管理和履约情况。
1.参建单位执行公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情况;
2.项目法人推进建设管理“五化”情况;
3.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单位项目履约情况;
4.项目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情况。
三、督查形式
(一)部级抽查。部组织对山西、浙江、青海、云南、新疆5省(区)进行市场督查,对陕西、甘肃、山东3省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委托督查。委托宁夏、辽宁、广西、海南、贵州5省(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辽宁、广西、海南、贵州、宁夏5省(区)进行公路建设市场督查。
(三)省内自查。其余省份按照有关督查内容和要求自行组织本行政区域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
四、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为2011年5月至10月,11月份进行督查工作总结。除部级抽查的行程安排另行通知外,委托督查和省内自查的行程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督查通知抄送部公路局)。各督查组应在督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督查报告,各委托督查和自查省份应不迟于10月底向部公路局提交督查报告(部公路局联系人: 刘 鹏 ,电话:010-65292737)。
五、督查要求
市场督查以在建公路项目为载体,每个省份被督查项目不少于2个,由督查组随机选取。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本年度督查工作,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督查组应依据有关法规,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和分工,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并由组长负责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按照督查报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撰写、审定报告。督查组应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确保督查工作廉洁、公正、透明。
被督查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督查内容及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xx省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报告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xx号),xx督查组于2011年xx月xx日至xx日对xx省公路建设市场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路建设市场总体情况情况概述。
(一)规章制度建设。
(二)依法行政。
(三)市场准入与动态监管。
(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工程招标投标。
(六)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七)廉政建设。
(八)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情况。
(九)其他(如有)。
二、督查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一(全称)
项目概述(含建设标准、建设里程、项目法人,以及具体建设管理模式)。
(1)项目总体情况。
(2)项目基本评价。
对项目在基建程序履行、项目法人(含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合同履行等)、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程招标投标、参建单位履约、工程进度和合理工期、工程设计变更、建设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从业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含公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现场生产安全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问题严重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3)适当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对汇报材料中提到的典型做法、材料进行核实。
(二)项目二
(三)项目三
… …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全省建设市场和各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二)项目一。
(三)项目二。
(四)项目三。
… …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内外经验提出建议。
二O一一年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