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集中开展治超工作的第三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全国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经研究,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章)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章)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章)
二○○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