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十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需要,加快道路客运运力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推进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的规定,现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十批),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一、《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二、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三、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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