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挂牌货代公司金陵国际货运代理logo
      您当前的位置: >> 法律法规 >> 贸易法规 >> 内容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13号(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立案调查)

  发布日期:10年03月20日  |  来源:公平贸易局  |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3月24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9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首发子站:公平贸易局子站) 

上一篇:关于2010年铁合金、柠檬酸(盐)出口许可企业补充公示名单上网公示的通知(加快推进商品管理改革)
下一篇:商务部关于下达2010年边境贸易工业品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
66556655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4006246768   Email:4006246768@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