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提升快递配送专业化水平,陕西省邮政管理局近日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快递企业运输车辆便捷通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快递车辆通行证制度,规范快递企业车辆通行。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审核,省公安交通部门负责核发,通行证每年换发一次。
《通知》明确,持有通行证、确需通过禁行路段的快递车辆,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以通行。确需在禁停地段停车的快递车辆,可以临时停车。对发生交通事故需暂扣的快递车辆,交警部门应在核实车辆所载货物的重量、体积后,及时通知驾驶员或其所属企业进行处理。
《通知》要求,快递车辆应喷涂企业专用标志、客服电话等内容。喷涂样式由省邮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审核,并在省工商部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