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显示,出口企业海外应收款项高达近1300亿美元,海外呆账坏账正以每年180亿美元的速度增长。随着美国金融海啸的显现,假如贸易操作不当,势必将加剧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和倒闭风潮。权威专家指出,无单放货、货物短少、货损货差是导致此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其中,无单放货居首位,而收货人指装国外货代是造成无单放货的主因。
防范无单放货,在当今国际背景下,生死攸关。而事实上,非善意的无单放货是难以预测但又是可以防范的。我们现在分析防范方法,提出有效对策,希望能够给朋友们警示与启发。
一、无单放货产生的主要原因:
1.运输行提单大量违规使用。一批货物签发两套货运提单,物权完全控制在国外货代手中,是凭单放货还是无单放货就要看国外指定货代的信用如何了。如果选择非法货代,“吊桶落在别人井里”,无单放货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2.接受FOB条件,买方指定国外货代。被指定的国外货代,经营地在国外,上海等口岸的办事机构听命于国外总公司和收货人,发货人难以追索责任。这对有意制造无单放货并为逃避责任提供了可行性渠道。收货人为控制货物主动权或其他目的,往往把取得货代公司控制权作为最重要手段。货物一离开发货人仓库,生死大权往往通过收货人指定的货代牢牢控制。无论是提单、船期,还是运费、核销单,都由收货人一手掌握,其后果可想而知。我国的善良发货同胞,往往不知江湖险恶和不精业务,生怕做不成生意而妥协,而把生死大权交给别人。
3.收货商刻意制造L/C信用证软条款。开证人(收货人)信用证制造软条款,导致发货人单证不符,让银行依法拒收单证,自己也可拒付货款,致使出口商货款两空。
4.进口商利用本国法律和当地政府规定,合法进行无单放货。
二、避免无单放货的对策:
1.采用CIF或者CFR方式成交,由我方安排运输,货物货款更安全。
由于出口方既是签约托收人,承担法定的货运责任人,又是交货托运人,承担运输合同的责任,出口方无论如何要据理力争选择最安全可靠的当地承运人和货代。
2.若以FOB成交,进口方通过指定承运人,避免无单放货的方式方法如下:
A.对信用证指定承运人,出口方可接受也可依法拒绝。
a.如信用证指定船公司或由国家交通部批准同意的境内无船承运人,有赔偿保证;如能提供注册证明,在交通部网上能查询,有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出口商可以接受。
b.如信用证指定货代或者船公司无国家合法资格,就有风险,出口商可据此坚决拒绝,要求修改信用证,更改为合法的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
B.出口方的“托运人”地位不可动摇
在FOB条件下,买货方为签约托运人,卖方为交货托运人,但在托单托运人(SHIPPER)栏中,应填卖方(发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买方在信用证中指定托运人为开证人或收货人,这是非善意的,应坚决拒绝。
C.出口方必须和境外(国外)无船承运人的装货代理签订签字盖章的货运代理协议,并取得承诺书。
D.出口方向指定货代交货时,应取得其签字盖章的场站收据。
3.动员和要求收货人与发货人一起共同指定信誉佳且具实力的货运代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收货人出于自身利益,都会指定国外自己的指装货代,而发货人要做成生意,经常有所迁就。特别在收货人货到付款、或预付少量定金并采用T/T付款方式情况下无论FOB还是CIF条款,只要收货方指定了他们自己的代理,对我们国内发货人都是被动的、不公正的,都是“吊桶落在别人井里”。针对上述所有对策,都有可能因为太“坚持原则”而使生意搁浅。在目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为使本来有希望的业务做成,怎么办呢?建议走中庸之道,既坚持根本原则,又有通融,就是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船代和货代。在江苏地区,特别是在出口活跃的苏南地区,笔者认为,像类似金陵外运等知名度大、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货代企业,更适合当前出口企业在业务开展中的需求,他们能提供出口业务过程中的最佳解决方案,他们已在这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金陵外运正是提供此种方案的较佳选择。
A.金陵外运公正老品牌形象是基石。
金陵外运前身是江苏省政府68年在上海的驻沪办事处外运组,经营了40年,是知名企业,是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是交通部批准的无船承运人(MOC-NV03807),其公正、公开形象深入人心,不必像面对陌生企业那样花大力气,支出许多成本,来步步为营。近年来,许多出口量大、出口国多、业务繁杂、有出口难度的企业纷纷找金陵外运合作。
B.金陵外运贴近服务水平公认,可协调双方利益。
金陵外运的服务是公认的。由于他们贴近在各发货人----出口企业的附近,在很短的时间就可以互相会面、沟通并解决问题。对货主来讲,有难题会第一时间解决,不会遭到冷遇、隔阂、忽悠和被动。作为各外商收货人,面对许多外贸业务不甚熟悉的国内发货人,与远离发货人的口岸指装货代相比,金陵外运无疑会以其优质贴近服务能力加快出口通关流程,协调各方利益,使出口业务顺利进行。某世界500强,著名外商独资企业,由于高难度的提单处理和通关要求,拒绝了众多国际知名无船承运人的好意,毅然选择金陵外运作长期合作伙伴。去年6月底,一票提单就帮助该企业节省了60万人民币的费用。
C.金陵外运价格公道,节省双方费用。
操作出口贸易的朋友们都知道,以前国外指装货代,价格高,名目多,且许多业务要付款买提单。而金陵外运是船公司代理,薄利多销,成本低,价格公开,其价格的合理性在江苏地区是闻名的。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利益在金陵外运身上得到共同体现。无论是FOB ,还是CIF,收货发货双方都得到利益保障。像许多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的中间商,在考察过金陵外运后,都和发货人一起共同指定金陵外运为长期货运代理。
D.金陵外运的运作平台使双方公平,可适合各种付款方式。
金陵外运是双方的工作平台和“老娘舅”,是淘宝网“支付宝”的“网站中间人”。对任何一方都可接受。出口企业为避免风险,非100%预付款才出口,通过金陵外运这个平台,以前许多有风险的付款方式,现在都可以做了。而且由金陵外运做中间人,组织出口让收货人也放心,出口后由金陵外运持有有信誉保证的合法提单,在发货人收到货款后通知放单给收货人(或为加速而电放给收货人),给发货人以最大保障。在开船前尽量协调收发货方的付款行为,指定相应的出口计划。万一个别外商有不良动机,金陵外运采取扣货扣单,尽可能降低出口商的风险。金陵外运的专业化服务,知识型企业,更能方便外商的服务诉求。许多出口企业,在一开始和外商谈判时,就把金陵外运作为“牌”放入,让收货人接受,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许多外商要在国内采购,在发货人推荐下,或直接上网搜索“金陵外运”网站,或到金陵外运考察,已经多年共同指定金陵外运作为中国贴近服务代理。我们相信,这一经营模式,将会给出口贸易大势注入新的元素,增加新的活力。在当前世界金融海啸背景下,给广大出口企业保驾护航。请各位老板深思,请各位外贸朋友权衡,努力找到避免企业坏账解决方案的最佳途径。
以上是笔者在工作中的一点浅见,仅供参考。欢迎广大企业与笔者共谈看法、共同探讨。
笔者:田 裕 民 联系电话:13901509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