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运价
English
网站地图
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走进金陵
企业文化
企业相册
企业形象
总裁致辞
业务介绍
国内水运
国际海运
中亚俄欧铁运
中亚俄欧海铁运
八大服务内容
客户答疑
运价查询
实用工具
知识库
法律法规
行业动态
贸易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法律法规
>>
陆运法规
>> 内容阅读
关于发布《国际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计收办法》(试行)的通知(1990年6月12日)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国际集装箱超期使用
费计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90)交运字333号
为了适应集装箱运输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集装箱运输的经济效益,加速集
装箱及货物周转,特颁发《国际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计收办法》(试行),自一九
九○年七月一日执行。
一九九○年六月十二日
上一篇: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国外进出口货物港口费收规则
下一篇:
关于印发《国际船舶代理费费收项目与费率》的通知(1990年6月1日)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
4006246768
Email:
4006246768
@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版权声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
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