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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际船舶代理费费收项目与费率》的通知(1990年6月1日)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交通部
关于印发《国际船舶代理费
费收项目与费率》的通知
(90) 交财字324号
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根据部(90)交财字92号《关于同意调高外籍船舶理货费、救捞费、船舶吨
税、代理费的批复》及部财会司(90)财便函字44号函,现将调整后的《国际船
舶代理费费收项目与费率》发给你们,请按此对外公布,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
零时起施行。
一九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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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际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计收办法》(试行)的通知(199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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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国统一的《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通知(199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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