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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1984年议定书 |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
┗━━━━┷━━━━━━━━┷━━━━┷━━━━━━┛ 兹证明: 1.已按公约附则Ⅱ第10条规定对本船进行了检验。 2.检验表明船舶的结构、系统、附件、布置和材料及其状况,在各方面均属 合格,且本船符合公约附则Ⅱ的可适用的要求。 3.本船按本公约附则Ⅱ第5、5A和8条中所需要的程序和布置标准,已备有一 本操作手册,以及手册叙述的船舶布置及设备在各方面均属合格,并符合所述标 准的适用要求。 4.如遵守公约附则Ⅱ全部有关操作规定,则本船散装运输下列有毒流体物质 是合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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